Remy Carreira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 - 下午5:00
office@frlplaw.com
PH TWIST TOWER, CALLE 54 ESTE, OBARRIO

船员伤亡、非正常死亡及海事工伤赔偿

船员伤亡、非正常死亡及海事工伤赔偿

海事行业中的人员因素是所有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核心权益。巴拿马拥有全球16%的船队,签署了32项以上保障海上生命安全的国际公约,并率先批准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巴拿马海事法院对涉及海员工作、伤害及非正常死亡的索赔拥有管辖权。三十年来,巴拿马在解决此类索赔方面形成了丰富的判例法体系。

任何国籍的海员或其继承人均可对停泊于巴拿马且受海事法院扣押权管辖的船舶提起索赔。特定情况下,法院可批准扣押姊妹船。

海员因船东违反注意义务导致的伤害有权获得赔偿。在雇佣期间因公遭受的伤害均可主张赔偿。

海员继承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有权就死亡索赔损害赔偿。可索赔项目包括预期损害(按经济依赖程度计算的收入损失)及补偿性损害(医疗与丧葬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由法官酌情裁定,用于补偿精神痛苦。